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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党建工作重点
2012年是学院以新校区建成为起点,以示范院校建设为抓手,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学院科学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学院党委2012年工作计划,2012年,学院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第20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领导班子建设
1.组织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决学院重大事项。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沟通,班子成员间要及时协调沟通,维护班子的团结信任。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和省经委党组做好院领导的考核、选拔和配备工作。继续加强院领导职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思想建设。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以先进性建设和办学治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为抓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示范院校建设为重点的高职教育理论和重大形势政策,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增强高校领导班子谋划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能力,依法办学、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的能力,驾驭全局、统筹协调和处理复杂关系的能力,统筹协调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加强和谐校园建设的能力。
3.制度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好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总支(支部)组织学习相结合、专家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丰富学习途径。全年集中专题学习达4次以上,认真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确保学习效果。年底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上级党组织安排,积极选送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培训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学习交流,提高领导班子工作能力与水平。
4.作风和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学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委书记、院长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解决好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干部队伍建设
1.干部选拔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任用干部。加大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中层管理职务的后备干部。按照学院关于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规定,做好新一届中层干部竞聘工作。
2.干部管理与培训。加强中层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提高中层干部适应和服务学院改革发展的能力。按党委的安排选送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在学院内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全年集中培训不得低于4次,组织部分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与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认真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工作,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教育与监督。
3.党务干部配备。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按规定要求配备党务干部,党务干部队伍相对稳定。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和素质的提高,按照“选优训强”的原则,重点加强党总支(支部)书记的配备和培训,定期开展党总支(支部)培训工作,抓好新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任职培训,适时组织党总支(支部)书记外出学习交流,提高总支(支部)书记工作水平。积极动员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三、基层组织建设 和党员教育管理
1.基层党组织设置。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年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学院《党组织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系总支(直属党支部)能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探索在学生宿舍建立党支部的设置模式,实现党组织的立体化、全方面覆盖。加强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2.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做好迎接十八大召开的专题宣传活动,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定期调研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落实教育责任,确保教育效果。
3.党内民主与关怀。坚持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心、事业上关注、身心上关爱、生活上关照,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老弱病残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重要节庆日看望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党员生病住院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和组工干部登门探望等制度,形成上级党组织关心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关心广大党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动局面。
4.群团组织建设及统战工作。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和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作用。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并指导它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四、党员发展及党校建设
1.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在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的下达,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积极做好年中党员发展检查考核,力争使学生党员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到7%以上。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在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确保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党员比例不低于35%。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2.业余党校建设。党委要定期研究业余党校工作,并有人员、设施和经费保证。在上、下期分别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年入党积极分子参训人数达到1000人次左右。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考勤工作,加强业余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质量。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