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相关说明
请各位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认真阅读以下说明,在2014年6月18日上午9点至20日下午5点期间前往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16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鉴于当前不少毕业生党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及组织管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现就一些和毕业生党员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帮助大家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进一步明确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等程序。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毕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5、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党员: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组部相关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7、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对应届毕业生党员,我院组织关系转移是以系为单位进行的,具体安排如下:
(1)每年的6月初,为毕业生党员去向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调查时间,届时各系党总支要安排专人调查毕业生党员的去向、单位和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等具体情况,并据实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对“党的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一项的特别说明:
a. 必须填写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的名称。
b. 已经落实单位的填写所去单位党组织(县级以上)名称。
c. 没有落实单位的,按规定应当填写档案转移去向的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者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名称。如:
接收党组织名称(组织关系抬头) |
去向 |
所在地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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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
修武县方庄镇 |
修武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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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尉氏县委组织部 |
尉氏县十八里镇申庄村 |
尉氏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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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
安徽六安江淮齿轮有限公司 |
六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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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盐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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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
鸿富锦精密电子(烟台)有限公司 |
烟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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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直属党委 |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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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党员应积极联系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名称;将组织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县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并询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以免因抬头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入。
(2)6月18-20日,为我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统一开具时间,党委组织部将依据毕业生填写的内容统一办理。毕业生离校前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领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认真核对介绍信上的各项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及时与组织部门联系更换。组织关系在下一单位接收时,毕业生党员须及时将回执邮寄或传真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8-87285539 传真:028-87282095
通讯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皇冠9393体育平台党委组织部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院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成都市内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本省其它市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
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0、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校结业证、函调材料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由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党委印章。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原则上先由所在系报送党委组织部,再由党委组织部密封。根据毕业生的党员类别,党委组织部会将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送学生处装入学生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将毕业生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待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亲笔签名)。
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正式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毕业生预备党员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方可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11、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前30天内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2、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由本人交回学校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5、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16、党组织关系转移与户口迁移的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移与户口迁移没有直接关系,毕业生须到不同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17、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以下将历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工作单位后,用人单位党组织在政审时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该生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人事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为将组织关系转出,随意找了一家单位落实后,长期不与单位联系,当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甚至出现有的学生找不到单位的现象,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5)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6)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附件:《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