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身体健康类
2.6.3.1明确体育教育教学目标
高校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推动大学生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校应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大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2.6.3.2加强体育教育教学管理
高校要加强体育课程管理,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
高校应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禁毒控烟等大学生健康教育,并保证必要的健康教育时间。
高校应加强体育安全管理。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校体育和校外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做好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安全事件;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大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学校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
2.6.3.3不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高校应推进学校体育评价改革。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普遍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高校应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加强体育科学研究,积极开发适应大学生特点的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积极探索适应大学生特点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指导学生开展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体育锻炼,努力改善学生的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运动能力,达到体质健康标准。
高校应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完善学生军训制度;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组建体育兴趣小组、社团和俱乐部;注重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学生积极参与常规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
高校应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高校应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乃至全国联赛。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优化拓展项目布局,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
2.6.3.4全面改善体育教学条件
要切实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齐配强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建立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为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
高校应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研究制定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配好体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
高校应加强体育课程建设。体育课程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培养具有崇高精神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高校应加强体育教材体系建设。体育教材体系建设要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充分体现思想性、教育性、创新性、实践性,根据大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课程目标和运动项目特点,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