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
11
月
14
日
,上海商学院女生公寓602寝室因违规使用热得快引发大火,导致该学生寝室4名女生跳楼身亡。为加强学院学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学生不得私自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出校门时应结伴而行(四人或四人以上),遵守交通道法,注意交通安全。不轻易相信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不上不健康网站、不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不与网友见面。
2、现金及存折应随身携带或采用其它办法妥善保管,多余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自己的存折密码(建议不用生日做密码)不得告诉任何人,使用存折(卡)取款时要用手遮掩输入的密码数字号。
3、手机应随身携带,充电时机主应在场守护,不用时应采用其它办法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也应做好安全防范。
4、不在学生板房存放和使用电脑;如果有笔记本电脑的学生应做到离开时随身携带或委托同学帮忙看护。
5、不在公寓或板房寝室违章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线),不点蜡烛、不乱扔烟头,宿舍离人时应先检查水电等设施安全后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6、严禁学生在校内外及寝室内酗酒、划拳、赌博。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学生在校外违规租住房屋。
7、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及私藏管制刀具,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报告,通过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8、发生余震、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事项,不要惊慌,要冷静采取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逃生,坚决禁止跳楼等极端方式,确保生命安全。
请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做到群防群治,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
保卫处值班电话: 87290450
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电话:87282144
火警电话:87272119(手机报警)或119
110电话:87272110(手机报警)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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