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质量办)

课堂教学规定

2013-05-24 16:43  点击:[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和基本形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应做到:

1.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课堂时间分配恰当。

2.开课伊始,要以适当方式作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之间的联系和了解;要扼要介绍该课程的特点、学习要求等,详细说明本课程教学中课外作业、测验、期中与期末考试(以及实验)等在总评分中所占的比重。

3.每堂课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所在系和教务处反映。

4.课堂讲授应努力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要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有科学的严密性,又注意表达的准确性;要着重讲思路,讲概念的引入,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讲清疑点,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方法;切忌照本宣科,罗列堆砌,平铺直叙,满堂灌输;可实行启发式、讨论式或讲、练结合式教学方法。

    5.讨论课上,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鼓励学生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支持学生发表不同意见,尤其要扶持那些具有创新精神的见解,同时要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

6.对于单独设置的习题课和讨论课,应编写或选用与教材基本适应的习题集等教学资料。对于附设在理论课中的习题和课堂讨论,也要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授课计划,防止以课堂讲授取而代之。

 

上一条:命题要求 下一条:教学文件管理规定

关闭

蜀ICP备10003131号-2   蜀ICP备10003131号-3

安全等级备案证明编号:51011343012-00001

成都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学校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728208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