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学校突发事件安全管理
2.22.1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的能力,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等文件规定和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高等学校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突发事件安全管理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在高等学校管辖范围内的机构和承包单位,涉及有关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的,均适用本办法。
高等学校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动员和引导全校师生积极参与,为学校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高等学校突发事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2.22.2管理机构及职能
2.22.2.1领导小组
建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相关工作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校长办公室、党政办、人事处、工会、教务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团委、图书馆、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后勤保障处。
建立校长负总责和主管校长具体抓的负责制。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突发事件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事件工作第一责任人。
2.22.2.2领导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处置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建立突发事件工作体系,将突发事件生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突发事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设施设备保障。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系、部、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性安全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工作。
学校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后勤保障处负责。
2.22.3突发事件报告流程
2.22.3.1分级响应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较大突发性事件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地方政府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2.22.3.2部门联动
事发部门要迅速报请上级,要求相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涉及的相关部门要迅速到场,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通力有效处置。
要特别注意慎用警力,不可简单动用警力强制解决。
2.22.4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减少危害,人员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敏锐洞察、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一般按照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启动预案、调查取证、善后工作等五个步骤进行处置。结合突发事件的类别,其具体处置程序和流程为:
2.22.4.1突发政治性事件的处置
突发政治性事件发生时,各二级学院领导、干部、辅导员要在第一时间自觉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向学生处、保卫处和学校领导报告。同时,要迅速制止学生的非法活动,把事件控制在校内。
2.22.4.2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在校园内发生涉及师生员工的聚众斗殴、盗窃、溺水、食物中毒、突发疾病、交通安全事故、重大疫情、自杀、自残、失踪等引发的上访、静坐、请愿、罢餐、罢课、起哄、聚众闹事、砸摔焚烧破坏公私物品和设施事件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保卫处、各二级学院或学生处领导报告,并记录相关涉案人员。
学校校长、分管校领导在接到保卫处报告后,应立即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规劝工作,制止非法行为,控制事态的发展,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内。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和维持秩序工作。
2.22.4.3突发火灾事件的处置
校园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开展灭火,同时向保卫处报告。
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并采取相关救援措施,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转移物品,稳定学生情绪,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救灾工作。
2.22.4.4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
突发地震和水灾等自然灾害时,学校各级领导、辅导员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应主动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指导学生疏散、撤离。
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通讯中断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工作岗位集中,以便统一指挥和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要迅速组织人员查找失踪学生,努力营救被困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妥善安置死亡人员,把师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
2.22.5信息发布原则
实时性原则:要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让师生及时、客观、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保障公众知情。
真实性原则:公布事件真相,不夸大、不缩小,切忌为有利于自己而隐瞒实情。
引导性原则:引导人们去抢救生命和财产,有利引导人们科学避险,有利于疏导灾民情绪安定人心。
2.22.6秩序恢复
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消除后,应引导师生回归原有正常状态。
恢复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恢复正常的校园秩序。
2.22.7善后工作
抓紧解决引发突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兑现向师生作出的承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坚决防止后续处置工作中久拖不决、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造成事件的反复和反弹。
进一步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给人们造成的心理创伤。
2.22.8落实整改
找出事件的问题、教训和责任。
在吸取教训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从深层次上改进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2.9评估总结
做好对突发事件起因的调查分析。
做好对事件的性质、影响、责任等方面的评估,总结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
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2.22.10完善制度
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认真探求突发事件的规律性,彻底消除同类或相近事件发生的根源。
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