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设计的题目
1.毕业设计的题目,须符合学生在校学习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符合现代科学技术的要求,包括技术人员在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2.拟定毕业设计题目,既要考虑生产实际需要,又必须符合教学要求;设计的内容,既要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又要研究解决生产组织,经济效益和安全技术等问题。
3.毕业设计题目的繁简程度应与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设计时间相适应。
4.毕业设计题目,由该专业主干专业课教师拟订,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系主任审查批准。
5.毕业设计题目,以统一的毕业设计任务书的形式分发给学生。
6.毕业设计题目的分配,可适当照顾学生的特长和志愿,并在毕业实习前发给学生,其毕业实习的场所,应尽可能符合毕业设计题目的要求。
二、毕业设计的内容和格式
l.毕业设计应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说明书部分。
(2)图纸部分(设计图、图表、略图等)。
2.说明书应包括设计各部分的叙述和计算;一律由钢笔书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内容简单明了;用留出空白边沿(左侧留25mm以便装订,右侧留15mm),说明书工作量为40-50页。说明书应注明所采用的参考书名称及设计所引用的资料来源。
3.图纸的数量要根据专业性质及毕业设计题目确定。一般应以3-4张A1尺寸的图纸为宜。所有图纸均用铅笔绘制,符号字体大小及比例尺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用计算机作图)。
三、毕业设计的组织和程序
1.毕业设计前,要向学生讲明毕业设计的意义和任务。工作范围、编写说明书的原则、图纸的形式及完成毕业设计各个部分的时间分配等。
2.学院要为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指定专业课教师或聘请企业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系上提名,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命或聘任。每一位指导教师,在同一时间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
3.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
(1)编写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应该研究的问题和应收集的资料和提纲。
(2)指导学生掌握毕业设计应遵循的原则、程序和工作范围,明确毕业设计计算和绘制图表的要求。
(3)解答学生在毕业设计中的疑难问题。
(4)向学生介绍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所需阅读的参考书和有关科技资料、手册、绘图工具等,负责与图书馆和教学仪器保管员联系,作好准备工作。
(5)设计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设计进度和质量情况、发现有原则性错误应及时指出,使其修改。
4.在毕业设计的第一周内,学生应与指导教师共同编制毕业设计进程表,注明完成各阶段设计任务的期限。
5.毕业设计结束时,指导教师应在说明书和图纸上签字,并对毕业设计的质量和独立工作情况写出评语。
6.系主任审阅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作出的评语后,确定安排毕业答辩有关事宜,并将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的书面资料交答辩委员会。
四、毕业设计的评语
l.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的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毕业设计内容与题目相符合的程度。
(2)毕业设计的内容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工作方法等情况。
(3)毕业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的数量、质量。
(4)毕业设计的主要优、缺点。
(5)学生在毕业设计实习、进程中的表现情况,独立工作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指导教师的评语,至迟应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一天通知学生。
3.毕业设计经指导教师评阅后,不得再修改。
五、毕业设计答辩
1.毕业设计(或论文)成绩的评定,必须采用答辩方式。
2.学院要组织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学生毕业设计的答辩工作。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聘请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务处处长、系主任、专业课教师等担任。
3.各教学系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小组,在学院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系各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人,秘书一人,成员三至五人。组长由系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专业带头人或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专业课教师担任。秘书要负责记录和资料整理工作。
4.毕业设计公开答辩前,各毕业设计答辩小组应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供下列资料:
(1)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
(2)指导教师的评语。
5.学生在毕业设计答辩时,要就设计内容作简要介绍,叙述课题任务、设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结构、采用的技术方案设备和加工方法以及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学生报告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
6.为了考查毕业设计答辩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要向学生提出一些有关毕业设计内容的问题,让学生回答。提问答辩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所提问题3—5个,提问内容应包括: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认识、方法和原理,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问题。学生答辩结束,由秘书宣布指导教师评语。
7.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由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在会议以多数通过的方式决定。毕业设计成绩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成绩评定后,由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主任(答辩小组组长)签字,并在公开会议上向学生宣布。
8.评定毕业设计成绩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1)毕业设计质量,学生独立工作的程度及其创造。
(2)毕业设计计算,图纸质量,说明部分叙述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等。
(3)报告和回答问题的内容及语言表达的能力。
(4)学生在实践和理论上的知识修养(参考学生成绩)。
(5)指导教师评语。
9.凡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要求,并已参加毕业设计答辩获得及格以上者,准予毕业,颁发给毕业证书;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原则上在结业后一年内返校补答辩;补答辩及格者,以原结业证书向学院换取毕业证书。
六、毕业设计资料的保存
1.经过毕业设计答辩后的毕业设计资料应留教学系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2.在教学上有参考价值的毕业设计资料,由教务处保存。